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安徽阜阳发生千人抢尸事件

发表于2014-07-07

 


抢尸现场


抢尸现场


安徽阜阳千人抢尸,场面混乱,为了维护秩序,警方动用特警。在这种人多混乱的地方,抓捕时难免会造成被抓捕人的伤亡,那么警方在执行职务时伤人违法吗?

   据悉:日前,安徽阜阳一名农夫因为抗议政府强拆,不满的她于6月30日在拆迁办门口服毒自杀,经抢救无效后死亡。悲愤的家属和上千村民在政府所在地搭设灵堂讨说法,由于村民情绪激动,场面一度,因此当地立刻调出500名特警,抢夺尸体,抓捕、打伤多人。

   抓捕时伤人违法吗

   首先,特警作为国家公务人员,受公务员法的规制,公务员法第九条规定: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,受法律保护。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,不得有下列行为:……(三)玩忽职守,贻误工作;(四)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;……第五十四条规定:公务员执行公务时,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,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;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,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,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,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,公务员不承担责任;但是,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   其次,特警受上级的领导,根据以上分析,上级有命令,特警必须执行,只有当上级的命令有问题时,才出现执不执行的问题,法律保护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,如果特警此次的行为是合法的职务行为,那么在抓捕中不可避免的伤人行为就是受法律保护的,否则得负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
上一页|1|
/1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