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淮南市买到问题食品获500元赔偿

发表于2014-10-22


 

花了6.9元买到问题食品,在消协调解下,获得500元赔偿,安徽省淮南市消费者协会近日成功调解了这起涉及食品的投诉。

上月某天,淮南市消费者周女士在当地一家大型超市购物,选购了一包售价为6.9元的某品牌食品,在给孩子食用时,发现一条活虫从食品中掉落,孩子立刻恶心呕吐。于是,周女士向淮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,消协工作人员查看购物凭证,了解到该食品仍在保质期内,联系超市负责人进行调解,依据新《消法》,超市同意退还周女士6.9元购物款,并赔偿500元。

上一页|1|
/1页